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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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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03:3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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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和监督权,确保市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招聘、使用及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招聘工作严谨、有序、高标准完成。
二、招聘名额
行政辅助类三档(本科学历)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二)全日制本科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履行义务,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
(五)热爱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分析问题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5.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  
四、招聘程序
(一)询问意向确定笔试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岗位需要,从市人社局提供的公务员考试人员信息库中,参照未录取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5比例确定15名同意参加笔试人选。
(二)资格初审。同意参加笔试人选携带照片、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到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四)面试。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9名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五)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计算并向考生本人宣布,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到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机关支付)。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办公室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八)办理手续。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薪酬待遇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的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进入考场前配合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3名专项工作聘员拟安排岗位表
   2.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附件2: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扫描以下二维码可获得报名表)


编辑: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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